花溪湖项目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有限公司招标的花溪湖项目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澄清、补遗:
一、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和“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修改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修改上传的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关于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的补充说明: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计划竣工日期:2026-01-09。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一、水生植物种植:
(一)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1日;
(二)完工时间: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植物种植。
二、明珠大道北侧箱涵:
(一)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6月1日;
(二)完工时间:2025年9月1日前完成覆土。
三、关于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其他要求”的补充修改说明: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8年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
其他资格要求: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类别A类、B类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
2.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均须是本投标人企业(含合法分支机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0月(含)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3.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备对应岗位《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造价人员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无在建项目(以上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在本项目内也不允许兼岗。(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财务要求:******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指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审计报************事务所的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等情形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的状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在全国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平台网络查询截图)(施工单位提供)
(3)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备注:
1.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并附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证明资料无法佐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如上述职称证、岗位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以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含)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为准。
(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3.上述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4.投标人须响应上述各项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处,以本条规定为准。
四、关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主要工程单价(或)总价”的补充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大写):人民币 肆仟贰佰贰拾柒万柒仟贰佰陆拾壹元柒角叁分;
(小写):¥42,277,261.73元。
(二)主要工程单价(或总价):共20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或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单价 (元) | 合价/总价(元) | 备注 |
******4001 | 箱涵侧墙 | m3 | 757.62 | 681.55 | 516355.91 | ▲ |
******1010 | 回填方 | m3 | 5311.17 | 138.27 | 734375.48 | ▲ |
******4005 | 聚乙烯PE100管 | m | 1300 | 328.78 | 427414.00 | ▲ |
4-3-6-1 | 底泥氧化剂 60mL/㎡ | L | 12220 | 6.16 | 75275.2 | ▲ |
4-3-6-2 | 生态稳定剂 60mL/㎡ | L | 12220 | 6.91 | 84440.2 | ▲ |
4-3-6-3 | 栽植水生植物-狐尾藻(沉水植物) | ㎡ | 5376.6 | 123.30 | 662934.78 | ▲ |
4-3-6-4 | 栽植水生植物-轮叶黑藻(沉水植物) | ㎡ | 9930.1 | 122.40 | ******.24 | ▲ |
4-3-6-5 | 栽植水生植物-菹草(沉水植物) | ㎡ | 6309.7 | 183.00 | ******.1 | ▲ |
4-3-6-6 | 栽植水生植物-苦草(沉水植物) | ㎡ | 62344.5 | 110.09 | ******.005 | ▲ |
4-3-6-7 | 栽植水生植物-马来眼子菜(沉水植物) | ㎡ | 20242.5 | 95.20 | ****** | ▲ |
4-3-6-8 | 栽植水生植物-伊乐藻(沉水植物) | ㎡ | 4451.1 | 134.93 | 600586.923 | ▲ |
4-3-6-9 | 栽植水生植物-红线草(沉水植物) | ㎡ | 3327 | 164.39 | 546925.53 | ▲ |
4-3-6-10 | 栽植水生植物-小茨藻(沉水植物) | ㎡ | 16044.5 | 119.54 | ******.53 | ▲ |
4-3-6-11 | 微生物投放 30mL/㎡ | L | 7374 | 80 | 589920 | ▲ |
6-2-1 | 临时施工道路 | km | 1 | 250000 | 250000 | ▲ |
6-3-1 | 施工仓库 | 项 | 1 | 30000 | 30000 | ▲ |
6-3-2 | 办公、生活及福利建筑 | 项 | 1 | 200000 | 200000 | ▲ |
6-4-1 | 其他 | 项 | 1 | 564961.18 | 564961.18 | ▲ |
9-1 | 水生态系统维护 | / | / | / | ******.90 | ▲ |
9-2 | 蓄水池 | / | / | / | 60000 | ▲ |
五、关于招标投标各环节时间点的变更:
序号 | 变更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5-05-15 10:00 | 2025-05-21 10:00 |
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5-05-06 09:30 | 2025-05-12 09:30 |
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5-04-30 09:30 | 2025-05-07 09:30 |
4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05-16 09:30 | 2025-05-22 09:30 |
注: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对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变更。除更正内容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交易系统下载查看澄清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