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类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曾承担过市政工程类项目EPC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4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2.6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 3.本次招标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设计方不超1家,施工方不超1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6.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9.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xinyongfuwu/?navPage=4)。 |